關于教師新開課、開新課的管理辦法
(一)新開課、開新課的界定
1、新開課
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,視為新開課:
( 1 )新教師首次獨立承擔一門課程的教學;
( 2 )教師首次獨立承擔本人未曾講授過的課程的教學;
( 3 )教師被取消某門課的授課資格後再次承擔該門課的教學。
2、開新課
開新課是指根據我校人才培養目标和專業發展的需要開設新的課程。包括兩類:一
是我校尚未開設的課程;二是依據我校教學改革要求,課程内容變動為原所開課程30 % 以上,但不是某門課程的簡單修改、補充和分解。
(二)新開課教師的任課資格與基本要求
1、任課資格
( 1 )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講師及以上職務,新教師應通過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;
( 2 )助教工作期滿且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。
2、基本要求
( 1 )按照拟開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,較熟練地掌握課程的内容、重點和難點,熟悉并掌握有關教學參考書及其他中外文參考資料。
( 2 )初步掌握拟開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,了解各教學環節的工作程序,并對關鍵性、代表性章節進行試講。
(三)開新課教師的任課資格與基本要求
1 、任課資格
( 1 ) 具有講師及以上職務;
( 2 )至少主講過一門課程,且教學效果優良。
2、基本要求
( 1 )在拟開課程所屬的學科領域做過一定的研究工作,積累有相當數量的資料,
或發表過相關論文、出版過相關著作;
( 2 )提出較詳細的教學大綱,選定或編寫出有一定質量的教材或講義;
( 3 )初步掌握拟開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,了解各教學環節的工作程序,并
對關鍵性、代表性章節進行試講。
(四)申報程序
1、任課教師于第五周前向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《 教師新開課、開新課申請表》 (一式二份)、本課程的教學大綱、教案、與本課程相關的專業背景情況和研究成果目錄等。新開課教師還需提交助教工作期的工作情況及考核結果。
2、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試講考核。
3、學院于第七周将上述申請材料及《 北京物資學院課程試講記錄表》 報教務處。
4、由教務處組織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新開課、開新課申請材料進行審議,審批結果通知各學院,經審批批準後的新開課由教務處落實執行。
(五)管理與考核
1、學院要為新開課教師配備一名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負責指導。
2、在正式講授第一節課之前,新開課、開新課教師必須認真寫好所授課程全部内容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。
3、對新開課、開新課教師,學院和指導老師應熱情關心,定期聽課,了解課堂效果、學生反映,并及時給予指導和幫助。
4、為保證開課的質量,原則上每位教師每學期開新課或新開課不能超過1 門。
5、新開課、開新課教師在課程教學結束後,應提交書面的教學總結,經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審閱并簽字後由教務科存檔備查。
6、對新開課、開新課教師的教學應進行考核和評價,考核結果分成優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(或不适合搞教學工作)。考核不能通過者暫停開課一學期,作好重新開課準備,重新辦理申報開課手續。
7、考核和評價工作由學院組成專家委員會負責,寫出考核意見,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後報教務處備案。
8、學校承認教師新開課、開新課所增加的工作量。